要判决了法院没有收到司法所社会调查回函

要判决了法院没有收到司法所社会调查回函
2024-12-20 05:5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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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没有司法所的社会调查回函,按规定法院不宜作出缓刑的判决;但如果司法所故意不回函的,法院可以自行调查并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径行判决。但最好还是你自己想办法催一催司法所。

  一、缓刑的适用对象:

  《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 有悔罪表现;

  (三)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 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需要调查其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可以委托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评估。

  受委托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委托机关的要求,对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居所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一贯表现、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和被害人意见、拟禁止的事项等进行调查了解,形成评估意见,及时提交委托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