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公公借了高利贷且用我老公名字向银行抵押房子贷款并隐瞒了此债务,这个算不算骗婚,我有没有偿还义务

2024-11-24 23:46:11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算的
希望能帮到你,如果你的问题解决了,麻烦点一下采纳,谢

回答2:

  婚前一方的债务,需要当事人自己承担偿还责任。
  除非有证据证明这笔婚前债务用在了婚后家庭共同生活上。这样情况下,是需要夫妻俩一起偿还的。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二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回答3:

根据法律来说这个不算骗婚!因为是你婚前没有了解过!你同意结婚的!至于这个钱的问题!你完全没有义务去贴的!

回答4:

骗婚估计告不了,但是债务离婚你不用还的,补贴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你估计要不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