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具体表现为:
法定婚+事实婚 法定婚+法定婚 事实婚+法定婚 事实婚+事实婚 后面两个原则上不构成重婚,但在1994年2月1日前,符合重婚的实质要件的,该事实婚仍受法律保护,属于重婚罪。
楼上所说与破坏现役军人家庭的,构成破坏军婚罪
一,已经结婚,又和他人以婚姻名义同居的,(社会周围人普通认为他们为夫妻)
二,和现役军人配偶有性行为的。
貌似是还没有和原配离婚,就又与别人结婚。相当于是有两个配偶,都是由合法的结婚证的
如何认定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