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公司这样的规定无效。如在试用期内,员工提前三天通知公司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已过试用期,则需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公司,便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辞职公司不能扣工资。
我厂也是说做满三个月才可以辞工,做满了又不给辞工,说招不到人,我刚进去的时候那个招工的说,只要做满三个月就可以了,说工资有4700,5500,都是骗人的
当初公司有这么给你承诺吗?如果没有,现在这么说有点霸王条款。如果你入职之前就已经跟你讲明白,那么还是尊重一下公司吧。不过,如果一定要如何如何,那么只要没有签署合同,就不算数。
是国营厂要是的话,就能能离职,和辞职是两回事
那就干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