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夫妻离婚,法院把孩子判给男方抚养,要求女方每月向男方支付800元生活费。可是女方从来不向男方支

2024-10-28 07:42:3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这么跟你说吧!如果说你在孩子身上花的钱,有800元,那就说明,够了。因为,法律逼还把孩子判给了男方男方就要承担孩子的抚养权,所以说,你是间接性的把钱给了男方。所以说你是可以不用向另一方支付生活费用的,直接给孩子,你给那个男方要好的多。

回答2:

当事人应当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而且还是给自己的孩子花钱,建议你待当期履行期后向法院申请执行。

回答3:

要女方付的本来就是给孩子的,不是给男的。应该成立。

回答4:

不可以,那是她自愿花的,不在抚养费范畴内。

回答5:

不交抚养费每月擅自在孩子身上花费的作法应该取得男方的同意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