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民事诉讼法》第124条第(五)款,适用的范围应该怎样理解?

2025-01-04 09:33:27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发生效力是指该判决、裁定书、调解书已经生效,如何界定是否生效是看该裁定书、判决书、调解书是否已经送达双方当事人,全部送达的视为生效,没有(全部)送达的,不视为生效判决包括裁定、调解书,因为人民法院的裁定、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注:不管开没开庭,只要没有送达就没有法律效力。

回答2:

不冲突,其实它们的关系是相互补充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