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病假还要扣工资这符合劳动法规定吗?

2024-12-16 15:5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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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符合。

《劳动法》第四条规定: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1、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2、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

3、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4、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经济效益差,难以达到上述标准的企业,经本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可以适当下浮。

下浮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个档次标准的5%。如情况特殊超过5%的,应报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第五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1、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

2、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

3、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扩展资料:

对病假工资,用人单位存有不少错误认识。如有的单位认为,劳动者生病期间,没有为单位提供劳动,因此单位完全可以不支付任何报酬。有的单位认为,病假工资发多少,单位说了算等等。

如何计算病假工资,纵观各地关于病假工资的立法,主要有3种模式:

模式一:根据职工的工龄和工资,按照一定的比例支付。采用这一模式的,主要以上海为代表。病假工资的计算公式为:病假工资基数×计算系数×病假日。

模式二:根据职工的工资,按一定比例支付。采用这种模式的主要是深圳市。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60%支付员工病假期间工资。

模式三:按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约定支付。采用这种模式的主要以北京、江苏为代表。

3种模式各有千秋,但有一个方面是相同的,那就是,都规定了病假工资的“最低标准”。其依据来源于《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参考资料:人民网—病假工资有“标准” 用人单位别“任性”

回答2:

工资扣不扣?

第二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时,停工治疗在六个月以内的病假工资为:
(一) 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按本人企业工资的65%发给;
(二) 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企业工资的75%发给;
(三) 连续工龄满二十年不满三十年的,按本人企业工资级的85%发给。
第三条 职工病休停工治疗在六个月以上的疾病救济费为:
(一) 连续工龄不满十年的,按本人企业工资的60%发给;
(二) 连续工龄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按本人企业工资的65%发给;
(三) 连续工龄满二十年满三十年的,按本人企业工资的70%发给。

2、婚假的规定呢?

通常是按3天计算,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一般最少有10天,最多30天。全国各地不一致,在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规定,大部分省市是延长或增加婚假天数(加合关系),也有的直接规定了符合晚婚的婚假天数(包含关系),。

回答3:

回答4:

回答5:

不合法。工伤停工留薪期期间,由用人单位按月按原工资待遇支付工资。
原工资是指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申请劳动仲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