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始于1948年。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其实是奥运中的其中一部份,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又称残障奥运和帕运会。每一届的残障奥运都会跟奥运一样的慎重.
经历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全球出现了不少残障军民,一次大战结束后,复健治疗渐渐被重视,为了减少因为肢体伤残所带来的影响,这些残障者开始接受体能训练,从运动中帮助复健以及回复自信。1948年,一位医生在英格兰为二次大战时的脊髓损伤军人组织了一个运动竞赛团体,四年之后,荷兰开始有参加者加入了这运动会。这就是残障奥运的起源
1960年,在罗马第17届奥运会结束两周后,来自世界23个国家的400名残疾人运动员参加了在罗马举办的首届以奥林匹克运动会形式组织的残疾人运动会。这就是历史上第一届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
北京2008年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会是第13届残奥会。
北京奥运会结束后,经过10 天左右的调整,北京2008年残疾人奥运会将举行。第29届奥运会组织委员会同时也是北京残奥会组委会。
北京奥组委将同时负责2008 年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的筹备工作。奥运会场馆将按残奥会竞赛项目的需要做适当调整。北京将为残奥会提供与奥运会同等水平的服务保障。
残奥会是为6类不同的残疾人士共同举办的高水平体育运动会。参加残奥会的运动员残疾类别有:视力残疾、截肢、脊髓损伤、脑瘫、其它肢体残疾和智力残疾。
第一届的残障奥运于1960年的罗马,只有400多名运动员参加,2000年悉尼残障奥运中,已经有超过4000名运动员参加。2004年共136个国家以及地区参与,运动员人数为3969人。
残奥会一直与奥运会同年举办,而自从1988年汉城夏奥会和1992年阿尔贝维尔冬奥会以来,残奥会的举办场馆也与奥运会相同。
2000年10月,国际奥委会与国际残疾人奥委会在悉尼奥运会上签署协议,确定了两个组织之间未来关系的基本原则。这是国际奥委会对残疾人体育运动支持的一次重要发展。
2001年6月,双方进一步签署协议,以保障残奥会的组织形式,并确立奥运会和残奥会“同时申办,同城举行”的实践模式,即当一个城市申办奥运会同时申办残奥会。该协议涉及残奥会的总体范畴和组织工作,旨在为奥运会和残奥会的组织举办建立类似的原则,并将在北京2008年夏季残奥会和多伦多2010年冬季残奥会开始生效。但2002年盐湖城冬季奥运会和残奥会组委会选择了立即应用协议中规定的模式,而雅典2004年夏奥会和都灵2006年冬奥会也都已经效仿盐湖城的成功先例,由同一个组委会负责筹办奥运会和残奥会。
1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