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电话号码

2024-12-30 06:5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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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北京市人民法院〔起,,诉〕〔违,,约〕整理专线:010, ,≡ ,5 7 9.8, ,≡ 0 3 0,1-指数★★★★★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1995年4月21日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成立,5月10日正式履职。为正厅级审判机关。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一中院)管辖海淀、石景山、昌平、门头沟、延庆五区县法律规定由其审理的第一审案件及上述区县人民法院的上诉、抗诉案件。
北京一中院依法审理辖区内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辖区内有重大影响的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行政案件;对辖区法院裁判不服提出上诉的或检察机关抗诉的二审案件。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专属管辖的知识产权类行政案件以及最高法院交办的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各类案件呈现出"规格比较高、难度比较大、类型比较新"的特点。
北京一中院紧密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全院上下努力追求审判工作质量、效率、效果三者的有机统一,将"提高审判质量、尊重当事人"作为司法为民、服务发展的深化点,以优质高效的审判质量,服务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力求让当事人在一中院打一个公正、明白、便捷、受尊重的官司。法人代表:罗维平
刑事审判第一庭:审理辖区内刑法分则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七章危害国防利益罪中的所属一、二审案件以及上述案件的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审理相关的涉及外国人犯罪的一、二审案件;审理减刑、假释案件;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刑事审判第二庭:审理辖区内刑法分则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五章侵犯财产罪,第八章贪污贿赂罪,第九章渎职罪中的所属一、二审案件。 民事审判第一庭:审理部分一审民事案件及我院所辖的西城区、石景山区、昌平区、房山区基层法院移送上诉的二审民事案件。民事审判第二庭:审理部分一审民事案件及我院所辖的海淀区、宣武区、大兴区、门头沟区、延庆县基层法院移送上诉的二审民事案件。 民事审判第三庭:审理部分一审经济纠纷案件及我院所辖的西城区、石景山区、昌平区、房山区基层法院移送上诉的二审经济纠纷案件。 民事审判第四庭:审理部分一审经济纠纷案件及我院所辖的海淀区、宣武区、大兴区、门头沟区、延庆县基层法院移送上诉的二审经济纠纷案件。 民事审判第五庭:审理第一、二审著作权(包括计算机软件)、商标权、专利权、技术合同、不正当竞争以及科技成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及植物新品种权等知识产权案件和相关涉外、涉港澳台案件。

回答2:

记者拨打,北京-法院 权 威 指 定 总 机:(O1O-⑧①⑨③②②⑤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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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诉和受理
(一)起诉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当事人如何提交起诉状?
起诉状包括什么内容?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