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110条和第107条,这两个法条都是说违约责任的,但是违约是否能导致合同直接解除呢?

2024-12-30 20:2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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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合同解除是有相关规定的,如:
法定解除权的产生(合同法第94条)
1.不可抗力 2.迟延履行 3.预期违约 4.根本违约
特别法定解除权(有名合同中对解除权的特别规定,任意解除权,不需一方的违约事实)
①合同法第268条,承揽合同的定作人;(单方+赔偿损失)
②合同法第308条,货运合同的托运人;(单方+赔偿损失——交付货物给收货人之前)
③合同法第410条,委托合同的双方;(双方+赔偿损失)
④合同法第232条,不定期租赁合同的双方(双方+无赔偿损失)
违约解除权:一方违约,非违约方有解除权
(1)合同法第69条,不安抗辩权人有解除权(注意前提)
(2)合同法第167条,分期付款买受人未付款达总额1/5以上时,出卖人有解除权
(3)合同法第203条,借款人违反贷款用途时,贷款人有解除权
(4)合同法第224条第2款,承租人擅自转租时,出租人有解除权
(5)合同法第233条,租赁物危及安全、健康时,承租人有解除权
(6)合同法第253条第2款,承揽人擅自转包时,定作人有解除权
(7)合同法259条: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承揽人催告无效的

回答2:

违约当然不能导致合同直接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