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该什么时候去做伤残鉴定,通常应该在治疗基本结束(出院)后即可去做伤残鉴定,时间早几天晚几天没有问题。
2、去做伤残鉴定应该到当地的公安系统的法医鉴定中心做。具体地点(门牌号码)可以问交警,他们肯定是知道的。
3、既然事故责任已经认定,当前最重要的是预防“肯赔但没有能力赔”的问题。为防止这种情况出现,应该注意几件事:一、司机和车主是雇佣关系还是租赁关系;二、司机和车主的经济能力;三、该车的保险情况,特别是有没有购买车上人员责任险以及保险额度;四、司机和车主就本事故对你家人赔偿的态度。
4、应有的赔偿包括: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八)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九)精神损害赔偿费:可依照伤者的年龄、家人的状况适当提出。
5、以上赔偿费很多都是根据当地的社会平均水平决定的,可以请交警计算或者向律师咨询。如果司机和车主积极协助赔偿的话,在交警处解决即可,如果对方不负责任,那就只能向法院起诉了,总之社会和法律是会帮你们的。
交通事故
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该保持好现场并且报警,有人员受伤拨打120(送院治疗)及时救治伤员,驾驶机动车上路要有先让,先慢,先停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