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对方归还孩子的抚养权。有权利起诉,但是必须证明对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成长不利,女方抚养更为有利,否则难以得到支持。
可以起诉要求
。
最高人民法院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子女忽然变更抚养权,对子女的成长也是有不利影响的。所以一般都会很谨慎。
单纯以“女儿随母亲更有利于女儿的身心健康”做理由是不够的。
要求变更抚养权需要证明对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成长不利。
其他理由:比如男方有不良习惯,道德有严重缺陷,经济能力不能抚养子女等等
个人认为,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拒绝对方探望子女,也可以成为一个正当理由。因为,子女需要得到来自父母双方的关爱,拒绝另一方探望意味着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为了自己的一己之利,甘愿牺牲子女的利益。当然最终法院是否支持,要看法官的自由裁量。个人认为,应该可以得到支持
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户口和抚养权不存在必然联系。但是一般官场的做法是孩子的户口和抚养人的户口在一起。建议你向派出所咨询迁移户口的要求,如果可以直接迁走建议直接迁走。如果非要南方同意才能迁走那么建议与其协商,协商不成建议起诉。
至于她妹妹和父母的问题对你保留抚养权有一定的作用,但是具体要看法官综合考量。一般情况下,在你没有重大过错的前提下法官不会考虑变更抚养权
目前你是实际监护人,如果你的经济情况无问题的话,赢面是很大的。另有个问题就是你们当初的离婚协议中是否有关于监护权的约定,这个影响也很大。
目前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如何在离婚后判定孩子户口的归属,仅能通过协商自行解决。
没有困难,孩子现在小,理当跟你,何况孩子一至是你在带,你最好早去申请,孩子越小你要回户口的机会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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