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在申请的时候按照本来的规定是1年有效期,但因为现在1是国家鼓励大家申请专利,2是现在申请专利太多,批下来就要2年,如果从受理开始算早就过期了,所以就搞了个延长期限请求费,同时各地政府再做个减免,其实是收了又还给你的东西,但形式还得做。这是我的理解,不一定对,仅作参考。
申请人对专利局指定的期限请求延长的,应在原期限届满日之前提交延长期限请求书,并交纳费用。对一种指定期限,限延长2次。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交纳或交足的,将不同意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