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法律政策,具有法律效力的前提必须是分布给所有大众的才有效力。因此,会议纪要是不能改变其他政策的效力的,本身也不具公漏猛开性,没有法律效力。
会议纪要是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时使用的一种法定公文。它的行文方向比较灵活,可以是上行文、下行文和平行文。
会议纪要与会议记录不同,会议记录只是一种客观的纪实材料,记录每个人的发言,而会议纪要则集中、综合地反映会议的主要议定事项,起具体指导和规范的作用。
参考资料:百度百宽唤科-会议纪要慎搜凯
会议纪要不具有法律效力。
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如果会议纪要仅仅作为记录会议情况之用,并在行政机关内部传阅,则不存在对外发生效力的问题。
简介:
会议纪要是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的公文。会议纪要不同于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对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都适用。会议纪要与会议芹返记录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二者的区别十分明显。从应用写作和文字兄正处理的角度来探析,二者截然不同。会议纪要是一种法定的公务文书,其撰写与制作属于应用写作和公文处理的范畴,必须遵循应用写作的一般规律,严格按照公文制发处理程序办事。
会议纪要适用于一些大中刑的、比较重要的会议。这种会议往往具有方向性、专题性、专业性、形容性、学术性的特点,是为了解决当前工作中的某项实际问题,会议本质精神,用至一些分歧意见等写出来。
其目的有二:一是向上级汇报会议情况,以获得上级及时的指导;二是向下级传达;以便贯彻执行,因此,研究一般性问题的会议,尤其是一些规范较小的事务羡首悔性会议,一般不写会议纪要。
参考资料:会议纪要 百度百科
会议纪要的本质就是会议记录,是参会人员就具体事情达成的意见,不是法律,不具有法律效力。我国的各种过来制度规范分为:第一法律,是最高的效力。第二发、是法规,第三,是规章,第四,条例。第五是规范性文件明搭慧,是最低级别的制度规范。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简称法规授权组织)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或枝搜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决定、规定、公告、通告、通知、办法、实施细则、意见等规范行政管理事务的文件。行政机关制定不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内部管理规范、会议纪要、请示报告、工作制度以及表彰奖励、人事任免、对具体事项作出处理决激答定等文件,不是具有普遍效力,
斗厅乎会议纪要不具有法律效力。
1、会议纪要是根据会议记录和会议文件以及其他有关材料加工整理而成,反映会议基本空悉情况和精神的纪实性公文,主要具有综合性、指导性、备考性等特点。
2、会议纪要无非是地方党委、政府与下属各局、委共同协商地方政策的会议记录,无法上升到法律、法规、规章的高度,不是规范性伏野文件,其效力远远低于法律、法规、规章。
1、会议纪要是行政公文的一种,不过现在很所企业、事业单携氏位也频繁使用这种文体,如董事会会议纪要。
2、会议纪要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会议纪要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规范格式化文书,用于记载和传达行政机关有关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是行政机关公务活动的重要载体和工具。会议纪要只具有行政晌隐隐指导性质,不具有强制力,其并不能在法律上产生新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不具有行政法律效力。但会议纪要具有确定某一行政事项如何处理的初步意见,因此具有证据意义。
综合:会议纪要主要适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其性质主要是针对会议进行情况以及最后结论的记录,只具有指导意义,本身并宴厅不对外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