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你和你男友非夫妻关系,你们是没有法律关系的个人。你们买房之前没有约定共有比例,那就是对于这套房子,你们属于共同共有,不是按份共有。也就是说,这房子,你们一人拥有一半的产权。比如说这房子买进100万,现在已经值130万,那么卖掉这房子的钱应均分,在扣除产生的交易成本和还款利息以后。这就是为什么你男友想撕毁前协议的原因,因为房子已经升值了,如果房子已经跌价了,他当然愿意原价转让给你。
第二,你们原先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得看协议的具体内容。我猜测,该协议没有违法民法,为双方约定,签订协议人皆为完全民事行为人,没有精神疾病,也不存在谁逼谁签,签了就是签了,除非他举证出你胁迫他签订该协议。当然这种举证没有意义。
第三,即使他同意房子按协议给你,他的名字从产证上去除的方式还是由你购买他名下50%的产权,以买卖方式,双方需要承担交易成本。
第四,你和你男朋友没有结婚,不是夫妻,你们的行为是合伙买房,法律上看你们共同拥有该房屋,属于合伙买房,你想一分都不分给他是不可能的,你打到最高院都不可能。
第五,请你准备好当初你们买房时你出多少他出多少的实际证据,以备不测。
最后,事情到这个地步,你需要找个律师了。
贷款写的谁的名字,房本下来后本上的名字就是谁的,那么房子就是谁的,因为你们没有领证,按照法律程序房子就归一个人,但是你们签了协议,也就是你们共同买房的证据,房子肯定是判给你的
咨询你所在的当地律师事务所,在这问很耽误时间、耽误事情的。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等待你的好消息!
协议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的,当然就有法律效应啦。打官司的话你应该是可以赢得。
你出示你的购买凭证啊,而且房产纠纷一般是在房子所在地的法院受理,那个合同也是有效地
另外,咨询律师吧,你以为在这能问清楚吗,那律师不都没工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