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英文Inspector of Police缩写IP),香港警察职级,该职级位于高级督察(SIP)之下,见习督察(PI)之上。属于督察级。
选拔委任
1、选拔委任计划要求督察获得遴选委员会推荐,面试合格晋升为高级督察。
2、任职满五年且工作表现令人满意及获独立遴选委员会推荐,面试合格,即可直接晋升为总督察。
区别
督查:监督,检查。不及物动词,更强调这一行为。
督察:监督警察的职业。名词。作动词用时,包涵更严密的调查过程,较为权威、官方。
公安部督察委员会领导全国公安机关的督察工作,负责对公安部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对公安部部长负责。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督察机构,负责对本级公安机关所属单位和下级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对上一级公安机关督察机构和本级公安机关行政首长负责。
公安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的督察机构建立由专职人员组成的警务督察队。
督察机构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下列事项,进行现场督察:
(一)重要的警务部署、措施、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
(二)重大社会活动的秩序维护和重点地区、场所治安管理的组织实施情况;
(三)治安突发事件处置的情况;
(四)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立案、侦查、调查、处罚和强制措施的实施情况;
(五)治安、交通、户政、出入境等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六)使用武器、警械以及警用车辆、警用标志的情况;
(七)处置公民报警、请求救助和控告申诉的情况;
(八)文明执勤、文明执法和遵守警容风纪规定的情况;
(九)组织管理和警务保障的情况;
(十)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其他情况。
警员Constable、高级警员Senior Constable、警长Sergeant、警署警长Station Sergeant、见习督察Probationary Inspector of Police、督察Inspector of Police、高级督察Senior Inspector of Police、总督察Chief Inspector of Police、警司Superintendent of Police、高级警司Senior Superintendent of Police、总警司Chief Superintendent of Police、助理警务处长、高级助理警务处长、警务处副处长、警务处处长。
这是香港警察队伍的职务,中国大陆是没有这个职务的
督察是具体负责担任小队指挥官。
是香港警察职级其中一个督察级职级,为警官的级别。级别位于见习督察之上,高级督察之下。
管警察的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