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证的婚姻受法律保护吗?

2024-12-15 19:3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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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结婚要领证的目的就是能寻求法律保护。否则,就不行。
有证的婚姻,一旦离婚,法律承认,共同财产就可以分割。
孩子上户口,生活、读书就有保障。离婚后的孩子抚养也有着落。
现在你们可采取的方法是:
一、以继续和女方生活下去的理由,赶快去打一份结婚证,为以后有用做准备。
二、现在法律上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
三、可以以诈骗罪起诉她,以婚姻为诱饵,诈骗财物。只要你购的物品有发票,就能胜诉女方而且赢得把握很大。

回答2:

你朋友的婚姻关系是没有成立的,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结婚的前提是领取结婚证夫妻关系确立。所以,他们没有结婚,不存在婚姻关系。但是,他们可以作为同居关系来解决,在同居期间两人共同取得的财产可以要求平分。婚姻自由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人不能干涉别人的婚姻。基于这种情况,财产方面是你朋友的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否则可以侵占罪起诉女方;对于要求结婚,可以以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干涉的程度必须是暴力)来追究责任。

回答3:

1、我国在一定范围内承认事实婚姻的合法性。1994年2月1日之前,男女双方符合婚姻法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处理,不论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不论双方共同生活初期或者某个阶段是否符合婚姻法的实质婚姻关系要件。之后,必须补办登记,否则不受法律保障。
2、综上,1994年2月1日之后没有结婚证的所谓“婚姻”不受法律保护

回答4:

算是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指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2001年12月26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参考内容:法律界网站法务通VV

回答5:

不受法律保护,但同居期间的财产可以起诉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