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5年未签订劳动合同未买社保受了工伤十级伤残

2025-01-01 02: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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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工作5年未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视同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用人单位未买社保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补交社会保险的。工伤十级伤残的赔偿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三条 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
第十四条 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程序办理:
(一)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
(二)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的;
(三)已经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

回答2:

不管用工单位和你签没签劳动合同,缴没缴工伤保险,受伤职工都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这是《工伤保险条例》赋予的。治疗费、住院护理、住院伙食补助、治疗停工休息期间工资,都是单位支付。10级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工资(受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最低不低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6个月(2011年1月1日后受伤的是7个月)。以后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两金标准由当地省政府制定),全由单位支付。单位不给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回答3:

单位应当对工伤承担责任。
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lz有权要求单位立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要求支付四年的双倍工资。

回答4:

先去社保局做工伤鉴定,根据工伤鉴定要求公司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赔偿标准给予赔偿。
十级伤残,须支付7个月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回答5: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