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56岁,儿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死亡,如何索赔,得到赡养费

2024-12-17 16:2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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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2.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回答2:

有标准的。按你地区生活水平。没人给你多算也没人给你少算。你找交通警察就可以了。他会告诉你。一般普通地区死了有20多w够了。还得对方是什么如果就是个摩托车什么的。给你十来万就不错了。你要能讹来。要70万也不成问题。关键你得看实际情况。有的要几万也属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