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无法取得你的房屋产权了。如果诉讼法律要看你能提供多少佐证能推翻房管局登记薄有错了。
就算你能说明拆迁前的房子是你买的,对方如果不过户给你,你是不能拿到房权的,最多给你当初买房时的房款+银行同期利息。
PS:当初你用别人我名义肯定是有你的特殊情况,多半是为了规避一些费用,可是你没想过你这样相当于是自己出钱把房权给别人啊。特别是按《物权法》来讲,房产证上的名字是谁,法律上就可以认定这房子是他的(有有力证据说明房管局登记有错的可以更正)。唉,最好跟你朋友协商吧,上法庭你也占不到便宜。
对方不给你过户的话,你是不能取得产权的。
依据是《物权法》上的公示公信原则。
目前你向对方要的就是购房时你付的购房款,而且需要你有证据可以证明确实是你出的钱。
所以,你如果诉讼要求过户,对方不同意的话,你是赢不了的。
但是,你如果起诉要求还你购房款,只要你手上有相关证据,就能要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