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单独核算,按要求计提摊销; (2)企业在外购的土地上购建厂房、办公楼等自用固定资产时,在资本化期间内,相应的土地使用权的累计摊销计入购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即记入“在建工程”,待完工后停止资本化。
分录:
(1)补缴土地出让金时:
借: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2)取得转让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3)计提转让环节应缴的营业税及附加税时: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等
(4)计提应缴土地增值税时:
增值额土地出让收入-土地出让金-出让环节交纳的营业税及附加
增值率=增值额÷(土地出让收入-增值额)×100%
应纳税额=增值额×税率-(土地出让收入-增值额)×速算扣除系数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5)结转无形资产成本时: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无形资产
(6)缴纳土地增值税及有关税金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土地增值税
——应交营业税等
贷:银行存款
核算
为了核算和反映企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应设置"银行存款"科目,该科目的借方反映企业存款的增加,贷方反映企业存款的减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期末存款的余额。
企业应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和管理,企业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购入的土地使用权,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支付的价款,借记“无形资产”,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企业购置土地,应在购置时作上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