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人如何取消他项权证和注销抵押权

2024-12-11 05:08:2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他项权证注销登记

1、他项权利注销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 

3、他项权利证; 

4、银行还款证明; 

5、委托办理的,受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

受理地点:办事中心建设窗口

办事程序:

一、他项权利设定登记 1、受理 2、审核 3、发证

二、他项权证注销登记 1、受理 2、审核 3、注销

承诺事限:

他项权利设定登记:3个工作日

二、他项权证注销登记:即办

收费标准:

他项权利设定登记 1、按物价核定收费; 2、地税收取的印花税5元/证。

抵押权登记(注销登记)

申请条件    

已经登记的抵押权,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

1主债权消灭的;

2抵押权已经实现的;

3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的;

4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致使抵押权消灭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抵押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申请材料

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申请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不动产权证书

原不动产登记证明

注销抵押权的合同或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缮证—发证—归档    

扩展资料

土地他项权利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⑴地役权,是指为自己使用土地的需要,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中国《物权法》第十四章专设了地役权的概念,如通行权、排水权等。

⑵地上权,是指在他人的土地上建筑、种植的权利。如建造厂房、住宅、种树、种竹等。

⑶空中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上空建造设施的权利。如桥梁、渡漕、高架线等。

⑷地下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之下埋设管线、电缆、建设地下设施的权利。如地铁、隧道、人防工程等。

⑸土地租赁权,是指出租人将土地提供给承租人使用,土地承租人按合同规定支付租金并对土地占有、使用的权利。

⑹土地借用权,是指无偿占有、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如历史形成的土地借用权。

⑺耕作权,是指在他人土地上进行种植并获取收获物的权利。如单位征而不用的土地,应当退给农民继续耕种。农民耕种期间,不得在该土地上兴建永久性建筑物或者种植多年生作物,在国家建设需要时无偿退还。退还时土地上有青苗的,建设单位要付给青苗补偿费。

⑻土地抵押权,是指土地使用人依照法律规定,不转移抵押土地的占有,向债权人提供一定的土地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将土地折价或者以变卖方式从所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接受抵押的人是抵押权人,提供土地抵押的人,是抵押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他项权证 浙江政务服务网-抵押权登记(注销登记)

回答2:

只有当抵押人按时、足额偿还银行贷款或者个人贷款后,银行或者个人投资者到房地产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同时取消房屋抵押,取消“房屋其他物权证”,房屋权利可以返还。

找到当初在房管局的备案材料,查出证号、面积、座落等相关信息,咨询当地房管部门,由银行或者民间出资方到房产部门解除抵押权。房屋产权才能回到你手里,所以,典当行的老板找不到,抵押不能注销。

其他权证,是指房屋管理部门签发的、抵押权人登记权利后持有的权证。通常,他的认股权证在银行的手中,作为未偿还贷款的证明。

拓展资料:

抵押人是指为担保债的履行而提供抵押物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

指向债权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用以担保债务履行的债务人或第三人。当抵押人将自己的财产抵押后,本人只是部分丧失对抵押物的处分权,不能完全地行使对物所享有的权利。

土地抵押权,是指土地使用人依照法律规定,不转移抵押土地的占有,向债权人提供一定的土地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将土地折价或者以变卖方式从所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接受抵押的人是抵押权人,提供土地抵押的人,是抵押人。

参考资料:他项权证百度百科

回答3:

只有当抵押人按时、足额偿还银行贷款或者个人贷款后,银行或者个人投资者到房地产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同时取消房屋抵押,取消“房屋其他物权证”,房屋权利可以返还。

一、找到当初在房管局的备案材料,查出证号、面积、座落等相关信息,咨询当地房管部门,由银行或者民间出资方到房产部门解除抵押权。房屋产权才能回到你手里,所以,典当行的老板找不到,抵押不能注销。

二、其他权证,是指房屋管理部门签发的、抵押权人登记权利后持有的权证。通常,他的认股权证在银行的手中,作为未偿还贷款的证明。

扩展资料

1、以实现的方式消灭

抵押权实现后原有的抵押合同终止,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抵押权自然消灭。

2、因抵押权人的放弃而消灭

在抵押合同签订后,在履行过程中抵押权人自动放弃抵押权,自动的退到一般债权人的地位,放弃其享有的优先受偿权,这时抵押权因抵押权人的放弃而消灭

3、因抵押合同的无效而消灭

抵押合同的无效包括多种形式的无效,合同无效,抵押权自然无效,抵押权因合同无效而消灭,抵押合同的无效包括因主体不合格而造成的无效,因客体不合格而造成的无效和因内容不合格而造成的无效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抵押权

百度百科:他项权证

回答4:

抵押人准时足额的偿还了银行贷款或者民间借贷的资金以后,银行或者民间出资方就会到房产部门解除抵押权,最后才可以将他项权利证注销,房权此时才能回归你的手里。

拓展资料:

债权人未受清偿。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人未受清偿,表明债务人未按期履行义务,无论债务是迟延履行,还是拒绝履行,债权人都可以行使抵押权,使债权得到清偿。

债务未受清偿不是由于债权人造成的。只有在因债务人方面的原因未能清偿债务而使债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权人才可以行使抵押权。如果债权人未受清偿是由于其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则抵押权人不能行使抵押权。

抵押是抵押人以自己的财产作为债权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须以抵押物的价值抵债,这就要求抵押人必须是抵押物的所有人或者对抵押物享有处分的权利。否则,债权人也就是抵押权人的权利就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因此在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不仅要审查抵押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而且要审查抵押人对抵押物是否享有处分权。

参考资料:

抵押权—百度百科


回答5:

抵押人如何取消他项权想拿回他项权证,首要事件证明你当初借的钱已经还清了。然后到相关部门找到当初在房管局的备案材料,查出证号、面积、座落等相关信息,接着前往咨询当地房管部门如何取消他项权证和注销抵押权即可。

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

根据担保法第五十二条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扩展资料

《抵押法》

第三节 抵押的效力

第四十六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四十七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以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抵押权人未将扣押抵押物的事实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该孳息。

前款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第四十八条 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第四十九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抵押人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抵押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第五十条 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第五十一条 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抵押人对抵押物价值减少无过错的,抵押权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损害而得到的赔偿范围内要求提供担保。抵押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第五十二条 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参考资料

拿回他想项权证-中国普法网

担保法-中国普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