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公证的法律效力是证明该遗嘱的合法性,是真实有效的。进行继承权公证,是因为继承人要将原遗嘱人名下的房屋过户给自己,因为要过户,所以要换成继承权公证,若不过户则不需要继承权公证。
继承权公证需要的条件就是,遗嘱已经生效,且有时效性。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继承权公证,只要资料齐全即可。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你好,公正可以避免以后的法律纠纷,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说简单点,公证了就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遗嘱公证就证明遗嘱内容的合法有效,这是遗嘱人生前发生的事情;遗嘱人过世后才有继承的问题,继承公证就是为了证实合法继承人所拥有的继承权利。两者是不同的概念。
你好像说的是房屋继承的问题吧!
遗嘱公证和继承权公证是两回事,继承权公证是房产部门要求的,为了避免发生纠纷。
第一,公证遗嘱本身没法证明自己的“最终性”,各地公证机关也没联网,如果再有人拿着公证遗嘱出现主张权利怎么办?第二,继承权公证,会把法定继承人都请到公证现场,所有人共同当着公证员的面主张或者放弃权利,并签订协议,这样能避免纠纷。
说白了就是骗老百姓的钱 这个国家也不给免费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可诉的。
建议你起诉房产管理部门。这种诉讼,有一定的诉讼风险,不过法律根据还是比较充分。这里的诉讼风险是中国特色的。
你不用惧怕那些行政机关,如果你的权利你自己不去维护,那些政府机关就会认为违反要求你们办理公证顺理成章了。
经过公证的遗嘱是比较有效的证据,你根据该遗嘱就可以取得遗产的物权。不用怀疑了。无需其他额外证明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