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叛三年刑,在看守所呆了六个月,在大兴南大楼呆三个月,后转入监狱,听说减刑要到刑期过半开始算,是吗

2025-01-03 19:57:2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您好 根据我国刑法和实事诉讼法的鬼规规定 在执行刑期的时候就要减去在看守所 拘留所被羁押的日期 。
参考内容:法律界网站法务通VV

回答2:

刑法》规定羁押 1日折抵徒刑或拘役刑期1日,折抵管制刑期2日。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受行政拘留,后来又被追诉,如果被判处刑罚的犯罪和受行政拘留处分的行为是同一行为,被拘留的期间,应予折抵;如果被判处的是另一犯罪行为,被拘留的期间不能折抵。

回答3:

  你好,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执行刑期过半后才有条件的不是减刑问题,而是假释。
  即刑期执行过半后,满足悔改表现好、不再致社会危害等条件后可以申请假释,就是一般意义上的提前释放,当然假释还是要遵守当地的管理、受外出限制等。
  减刑中的“刑期过半”,是指经过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低于原判刑期的一半。
  关于刑期折抵的问题,请见其他人的回答。
  关于减刑的解答是: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回答4:

《刑法》规定羁押 1日折抵徒刑或拘役刑期1日,折抵管制刑期2日。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受行政拘留,后来又被追诉,如果被判处刑罚的犯罪和受行政拘留处分的行为是同一行为,被拘留的期间,应予折抵;如果被判处的是另一犯罪行为,被拘留的期间不能折抵。你这九个月算刑期,自己算吧

回答5:

1.听说减刑要到刑期过半开始算是瞎说!入监一年就可以减刑的,只要现在能积极改造,能减刑10月到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