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公司的现金出纳,但是只负责现金流水,公司领导和会计硬说我有12万的挪用,我想辞职该怎么办?

2024-12-26 16: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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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也问过其他会计和税务的稽查, 都说我没有问题,”如果属实你没问题,那么你可以按法律程序提前30日向公司递交书面辞呈,30日后不需等等公司的意见就可以走人。
你的事情让我想到一个问题:那就是“职务犯罪”。以下有几个疑问:
1)公司每一笔现金流,都经你手而支出的吗?还是公司还有其他人有权力与你共同支配“现金”的使用?
2)每一笔现金的支出,你是否手头上都留有凭证?如果有请私下做好备份,以防将来涉及诉讼。
3)说你利用职务之便挪用12万现金,公司与会计是否有确实的证据,并曾向你出示过?
4)最原始的,在你手中到底保存了多少现金?对于自你保管的每一笔现金的进账你是否也有凭证?
5)你保存的现金总数应该与财务进账和支出相符。如果现金与账薄不符你又不能出示确切证据,那很显然对你不利。
分析:公司为什么无缘无故这么说呢?他们怎么知道现金与账面不符了呢?还是他们私下有查过你所保管的现金?这里面我想肯定有原因。我没学过会计具体事实不熟悉,账面应该是可以该的。
你保管现金,在账面与现金没有对账的情况下,最好不要走,保管好现有的现金。如果你走了,有人从中作了手脚,而你又无法提出相反证据,很显然你将面临着公诉。
本人给你一点建议:
你试着找劳动部门,请求劳动部门处理。公司说要调查,他们要怎么调查,通过什么途径,何时调查?是否能做公正调查?这都是决定你未来如何的问题?“挪用现金”,对从事这个职业的人意味着什么?如果此事没调查清楚,除非你改行,除非他们不出去言论,否则你的未来让人担忧。
这件事情,请劳动部门让他们裁决,进快把事情调查清楚。当然你的理由于,你要辞职公司不肯。祝你好运!

回答2:

您好,像您的情况,只需要等公司批准您的辞职就行了,30天后还没有批准,您与公司的劳动关系就自然解除了,也就没有任何权利义务了。

回答3:

不对账怎么能说人挪用公司钱呢,直接告他们诽谤,你的帐一定要清楚,每笔都应该在脑海中有印象

回答4:

你要保证你做的现金日记账跟现金,账实相等。
(支出现金的有效单据很重要。要保管好。如果漏掉一张,那就很难证明账实相等了)
这样你就不担心公司调查什么的,反正你做的账和现金没有出入。
那样公司不给你辞职都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