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农村户口,现居住老爸的房子,房产证是老爸的,我是没有地基的,我已和老爸分家,我要地基申请怎么写

2024-12-21 23:3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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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给你一些这方面的法律条文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1、农村村民户无宅基地。
  2、农村村民户,除父母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成年子女确需另立门户而已有的宅基地低于分户标准的。
  3、回乡落户的离休、退休、退职的干部职工、复退军人和回乡定居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需要建房而无宅基地的。
  4、原宅基地影响村镇建设规划,需要收回而无宅基地的。
  第七条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下面的是申请程序:
  第八条 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

  农村宅申请报批时应分为原地翻建和异地新建两种情况分别报送相关材料。
  1、属于原地翻建的,应报送;(1)农村村民用地申请书;(2)农村村民建设用地审批表;(3)户口簿复印件(与原件核对);(4)原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2、属于异地新建的,应报送:(1)农村村民用地申请书;(2)农村村民建设用地审批表;(3)户口簿复印件(与原件核对);(4)属于建新交旧的,提交原集体土地使用证,申请人与村委会签定归还旧宅基地合同;(5)城镇规划区内的农村村民在农民新村内建住宅的,应有县人民政府农民新村批复并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选址意见书及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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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位朋友,以上是相关的申请宅基地的法规条文。申请宅基地是不用自己找“样本”的,只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去村里找相关村干部。他们有一个表格,有些是你自己填写的,有些是村里填写的(本人经历过)。弄完了再送到乡里,需要2000元左右的钱;经过乡里同意,县里核准备案,这事就算成了——其实,只要乡里通过就已经没有问题了。
  办这件事,有认识的人最好了。或者交给村书记,“和谐”一下(你懂的),让人家去办,不难的。假如你在“上面”有人,让他给村书记打个电话,“关照”一下更好办。
  祝你顺利

回答2:

农村宅基地申请书
XXX村委会:
我叫XX,是XX大队的村民(阐述下性别,出生日期,婚姻状况,家庭现状).因XXX原来(阐述下你的实际情况,就是无房,与父亲分家,需要地方居住等,把实际情况表述清楚就可以ile),现申请土地的划拨及在该土地上建房。根据农村居民建房的有关规定,特想XX申请宅基地一处,特此申请,敬望批准。
申请人:
日期:

其实不用特别在意申请,只要有实际的需求,都是会批准的。向镇国土资源所要要相关表格,填好依次找大队,乡镇盖章就可以了。

当然,大队的关系疏通好是最重要,因为大队是基层管理者,也是最重要的一关。还有就是申请书没有必然的格式,阐述清楚情况就可以了,当然如果可以,可以把情况写的困难点。

回答3:

直接写明原因,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第七条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 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 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第八条 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

回答4:

申请是做做样子,还是要走好人际关系。

回答5:

和大队搞好关系就是 怎么写不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