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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工程管理
一、综掘工长岗位规范及责任追究
(一)、岗位职责
综掘工长是掘进工作面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对本班次现场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工长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
(二)、工作内容
1、 利用班前会时间,根据本班次生产状况,重点部署现场安全注意事项,指定两人以上现场工作的安全负责人。
2、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每班开始工作前,必须与安监员一起对掘进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先处理完毕后方可生产。
3、 坚持敲帮问顶等安全检查制度,及时进行安全检查,按规定进行超前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4、 监督本班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督促工人按章作业、规范操作,及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经常检查督促职工正确使用和爱护各种防护用具及安全用具。
5、 负责作业现场安全监控系统、设备、设施、仪器的检查工作,保证安全设施运转正常、可靠。
6、 负责检查工作质量和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7、 本班次迎头发生各类事故时,必须及时查明原因,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和处理;当掘进工作面发生险情,危及人身安全,不适宜进行作业时,要及时命令工人按避灾路线撤离现场,保证安全。
8、 监督检查本班组作业人员正确佩带工作中所需仪器、仪表、工具、劳动防护用品。
9、 工作中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确保身边无违章。
10、 班后会认真进行安全总结、分析,不断提高班组职工的安全生产能力。
11、 工长没有出勤,由班长行使工长权利,副班长组织生产。
(三)、责任追究
1、 作业中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综掘工长负直接责任。
2、 未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的,综掘工长负直接责任。
3、 不熟悉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未掌握现场生产环境和避灾路线的,综掘工长负直接责任。
4、 未根据本班次生产状况,重点部署现场安全注意事项,指定两人以上现场工作的安全负责人的,综掘工长负直接责任。
5、 未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开始工作前未对现场安全状况检查确认,发现隐患处理不及时的,综掘工长负直接责任。
6、 未坚持敲帮问顶制度,未及时超前支护,出现空顶作业的,综掘工长负直接责任。
7、 对本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监督不力。未督促工人按章作业、规范操作,不能及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和检查督促职工正确使用各种安全用具的,综掘工长负直接责任。
8、 对现场安全监控系统、设备、设施、仪器检查不细,出现问题的,综掘工长负直接责任。
9、 未检查工作质量和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隐患未及时消除的,综掘工长负直接责任。
10、 本班次迎头发生各类事故时,未及时查明原因,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和处理的,在现场发生险情,未及时命令工人按避灾路线撤离现场的,综掘工长负直接责任。
11、 未监督检查本班组作业人员正确佩带工作中所需仪器、仪表、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综掘工长负直接责任。
12、 工作中出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综掘工长负直接责任。
13、 未执行班后安全总结、分析、辨识的,综掘工长负直接责任。
14、 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综掘工长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综掘工长负直接责任。
(四)、处罚规定
1、 工长未尽到岗位职责,管理、监督不到位,有违反上述规定之一的,情节较轻者,给予50-200元罚款。
2、 工长工作中严重失职、渎职,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以及矿有关规定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者,根据矿分析报告中有关内容处罚。
二、综掘班长岗位规范及责任追究
(一)、岗位职责
1、 综掘班长是掘进工作面作业现场,生产组织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对本班次现场生产管理全面负责,协助当班工长搞好本班安全工作。
2、 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作业。
3、 熟悉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熟悉现场生产环境和避灾路线。
4、 到达施工现场后,必须与安监员、工长一起对掘进工作面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隐患先处理后生产。
5、 协助工长坚持敲帮问顶等安全检查制度,及时进行安全检查,按规定进行超前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6、 督促工人按章作业、规范操作,及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
7、 协助当班工长负责作业现场安全监控系统、设备、设施、仪器的检查工作,保证安全设施运转正常、可靠。
8、 协助当班工长负责检查工作质量和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9、 执行班后安全总结、分析、辨识制度,不断提高班组职工的安全生产能力。
(二)、责任追究
1、 作业中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综掘班长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2、 未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的,综掘班长负直接责任或重要责任。
3、 开始工作前未对现场安全状况检查确认,发现隐患处理不及时的,综掘班长负重要责任。
4、 未坚持敲帮问顶制度,未及时超前支护,出现空顶作业的,综掘班长负重要责任。
5、 对本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监督不力。未督促工人按章作业、规范操作,不能及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和检查督促职工正确使用各种安全用具的,综掘班长负重要责任。
6、 对现场安全监控系统、设备、设施、仪器检查不细,出现问题的,综掘班长负重要责任。
7、 未检查工作质量和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隐患未及时消除的,综掘班长重要接责任。
8、 工作中出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综掘班长负重要责任。
(三)、处罚规定
1、 班长未尽到岗位职责,管理、监督不到位,有违反上述规定之一的,情节较轻者,给予50-200元罚款。
2、 班长工作中严重失职、渎职,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以及矿有关规定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者,根据矿分析报告中有关内容处罚。三、综掘保安员岗位规范及责任追究
(一)、岗位职责
保安员是综掘工作面作业现场,安全监督的第一责任者,对本班次现场生产管理全面负责监督。综掘保安员由副班长兼职。协助当班工长搞好本班安全工作。
(二)、工作内容
1、 严格执行班前(后)会、交接班制度。
2、 到达施工现场后,必须与工长一起对掘进工作面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隐患先处理后生产。
3、 协助工长坚持敲帮问顶等安全检查制度,按规定进行超前支护,严禁空顶作业。
4、 监督工人按章作业、规范操作情况,及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监督当班工长对作业现场安全监控系统、设备、设施、仪器的检查工作,保证安全设施运转正常、可靠。
5、 督促当班工长负责检查工作质量和排查安全隐患,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6、 重大隐患威协安全生产,有权停产处理。工作中要有效地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使安全隐患从排查、治理到消除的整个过程全面受控,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7、 协助工长考核班中每位职工的安全及遵章守纪情况,对于违章现象、不规范行为和“工作不到位”的要及时制止。
8、 履行岗位职责,杜绝“三违”现象。
(三)、责任追究
1、 未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保安员负直接责任。
2、 未严格执行班前(后)会、交接班制度,保安员负直接责任。
3、 未按照作业规程、安全措施,对分管范围内生产过程及安全设备、设施、装置、仪器实施监督检查,保安员负直接责任。
4、 作业中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保安员负监督责任或主要责任。
5、 未根据本班次生产状况,重点部署现场安全注意事项,指定两人以上现场工作的安全负责人的,保安员负监督责任。
6、 未坚持敲帮问顶制度,未及时超前支护,出现空顶作业的,保安员负监督责任。
7、 对本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监督不力。未督促工人按章作业、规范操作,不能及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和检查督促职工正确使用各种安全用具的,保安员负重要责任。
8、 本班次迎头发生各类事故时,未配合班长及时查明原因,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和处理的,在现场发生险情,未及时命令工人按避灾路线撤离现场的,保安员负重要责任。
(四)、处罚规定
1、 保安员未尽到岗位职责,监督、监管不到位,有违反上述规定之一的,情节较轻者,给予50-200元罚款。
2、 保安员工作中严重失职、渎职,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以及矿有关规定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者,根据矿分析报告中有关内容处罚。
四、综掘质量验收工岗位规范及责任追究
(一)、岗位职责
综掘质量验收工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者,对本班次现场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验收工作负责。协助工区跟班领导落实好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时解决施工中发现的安全技术问题。严格按照本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对违反技术规定、安全指令的行为有监督、制止、举报的责任。并做好详细记录。对施工地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施工人员提出,并协助工区跟班领导落实整改。若发生事故必须及时协助班组组织处理,并向工区汇报,参与事故分析。
(二)、操作程序
1)、一般规定
1、 上岗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考试合格,具备本工种岗位操作资格证书。
2、 认真学习“作业规程”的有关内容,熟练掌握掘进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有关计量器具的使用、操作和维护,熟悉掘进施工工艺,具有一定的现场施工经验及自保、互保的意识和能力。
3、 质量验收工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遵循“检查上道工序,保证本道工序,服务下道工序”的工序管理原则,认真做好施工过程中每道工序的质量监督、检查。
4、 质量验收工对各工种检测数据要认真记录、及时整理,对于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安排整改,并做好复查工作。
5、 验收工作应与现场施工负责人一起进行,以便确认和安排整改。
6、 交接班时对现场安全状况、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和现场材料、工具、设备的使用状况以及其他重要事项,要交待清楚。
2)、准备工作
1、作业环境安全检查
①按照由外向里、先顶后帮的原则,认真检查工作范围内的支护状况,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督促相关人员用长柄工具找掉顶帮及迎头的活矸、危岩。
②通风状况良好,各种安全设施齐全,设备灵敏、可靠。
③用于登高作业的梯子或脚手架,其敷设必须牢固可靠。
2、 工具材料及中腰线检查、准备
① 备齐各种计量器具及其他工具材料,对计量器具进行校核,保证计量准确和满足使用要求。
② 对施工地点的中线进行校核、延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验收操作
1、 按照“作业规程”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逐项进行检查、验收,对不合格项目安排整改并做好记录。
① 支护材料的规格、质量、数量、位置、顺序等是否符合要求。
② 掘进毛断面质量:迎头断面平整度、循环进尺、最大控顶距等是否符合要求。
③ 临时支护质量:前探梁的数量、规格、位置、吊环(前探梁卡子)状况、背帮接顶质量以及迎头控顶距是否符合要求。
④ 巷道支护质量:净宽、净高及中腰线,架棚巷道的前倾后仰、迎山角,撑木和垫板的位置和数量,背帮接顶质量,柱窝深度,棚距、扭距、支架梁水平、棚梁接口等是否符合要求。
⑤ 锚网质量:锚杆(索)间排距、角度、位置、外露长度、预紧力、拉拔力,托盘压网质量、金属网铺设搭接等是否符合要求。
⑥ 风水管路、电缆吊挂、卫生清理、材料码放等是否符合要求。
⑦ 其他验收项目是否符合要求。
2、 注意事项
① 量测巷道几何尺寸时,必须垂直巷道中线。
② 使用坡度规(或其他仪表)量测坡度或角度时,必须将坡度规正反方向量测两次取两次的平均值。
③ 量测架棚巷道的三角线时,其量测基准点必须在巷道中心线位置上。
④ 现场测试锚杆(或锚索)的拉拔力时,必须由专人扶住与锚杆(或锚索)连接的张拉装置,张拉时人员应躲至安全地点。
3、 数据处理
根据现场验收记录表的内容要求,如实填写各种量测数据,不得遗漏或弄虚作假。质量验收工上井后,必须将各种验收记录及时送交有关人员进行统计处理。各种验收记录必须妥善保管,以便作为奖惩和质量评定的依据。
(三)、责任追究
1、 未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作业的,质量验收工负直接责任。
2、 不熟悉掘进施工工艺、操作规范、质量验收标准,不会使用操作有关计量器具,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质量验收工负直接责任。
3、 现场质量把关不严,导致质量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质量验收工负直接责任。
4、 质量验收记录数据、内容不全,质量问题未及时整改和复查的,质量验收工负直接责任。
5、 现场检查、监督不力,未严格执行规程措施的,质量验收工负直接责任。
6、 未对当班次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进行考核的,质量验收工负直接责任。
7、 未对现场发现的各类隐患进行整改的,质量验收工负直接责任。
(四)、处罚规定
1、 质量验收工未尽到岗位职责,管理、监督不到位,工作中徇私舞弊,有违反上述规定之一的,情节较轻者,给予50-200元罚款。
2、 质量验收工工作中严重失职、渎职,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以及矿有关规定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者,根据矿分析报告中有关内容处罚。
第二部分 支护作业
一、综掘架棚工岗位规范及责任追究
(一)岗位职责
综掘架棚工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者,负责本岗位现场安全和架棚工作。架棚工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按时参加安全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工作中杜绝违章行为。
(二)操作程序
1)、一般规定
1、 上岗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本工作岗位操作资格证书。
2、 认真学习“作业规程”的有关内容,熟悉和掌握作业环境、施工工艺、生产系统、质量标准以及安全要求等,具备自保、互保的意识和能力。
3、 熟练掌握所用工具、设备和材料的性能、工作原理、操作方法以及安全注意事项。
4、 坚持“五前两后敲帮问顶制度”,即:综掘截割前、清底前、使前探梁前、上棚梁前、挖棚腿柱窝前、截割完毕后、交接班后进行敲帮问顶。
5、 抬棚梁、棚腿、上棚梁时,必须由班长统一指挥,统一口令,参加人员相互配合,严禁混乱,避免因协调不好造成事故。
2)、准备工作
1、 作业环境安全检查
①由外向里依次逐棚检查巷道的永久支护、临时支护和各种安全设施,发现不符合“作业规程”要求的,必须先进行处理。
②检查有害气体浓度是否符合规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工具、设备及材料检查
① 根据工序要求认真检查各种工具、材料,保证质量可靠,数量满足要求。
② 量具要校核准确,设备性能可靠,运转正常。
③ 检查各种风水管路连接是否牢固,风水压是否合适。
3)、施工操作
1、 串前探梁:将前探梁卡子按“作业规程”要求放置在适当位置,上紧螺丝。将前探梁按“作业规程”要求串到合适位置,并和前探梁卡子、永久支护棚子刹实刹紧,联成一体。
2、 上棚梁:将棚梁人工放置到前探梁上,在新架设棚梁上铺网,并按要求在网下布置背板。控制好棚距,并在新棚梁与前探梁间加木垫板(对向楔),用撑木将新棚梁与永久棚梁撑住,校核调整新架棚梁的中线、腰线、扭距、棚梁水平,达到质量标准要求。用拉钩(抗棚器)将新架棚梁与永久棚联在一起。
3、 接顶:用背板、道木、木楔等将棚梁与顶板接实刹牢,做到接顶有力。
4、 挖柱窝:出净煤(矸)后找净顶帮活矸、危岩,量好柱窝位置,挖柱窝。柱窝必须挖到实底,若柱窝超深应加木鞋。
5、 栽腿:人工将棚腿栽入柱窝,专人扶腿,棚腿上端加一木垫板与棚梁牙口亲口严密,并检查调整棚腿的迎退山、扎角使之符合“作业规程”要求,然后打上撑木。
6、 腰帮:用背板、道木将棚腿与煤(岩)壁背好,用木楔刹实,并用拉钩(抗棚器)与永久棚连成一体。去掉前探梁与新架棚梁间的垫板,使棚梁压在棚腿上。
7、 复查:全面检查施工质量,加固、打紧木楔,打直撑木和抗棚器,达到“作业规程”中有关规定。
8、 其他有关要求
① 处理大块危岩活石时,应先进行临时支护然后再处理。如采用一般的方法不能处理时,可以放松动炮处理,但有关事项必须符合“作业规程”中的规定,并严格遵照执行。危岩活石未处理完严禁在该地点进行其他工作。
② 斜巷支架不允许有退山,一般每6°~8°迎山1°。架设下山棚子时,必须有防止棚子向下倾斜的可靠措施。
③ 最大控顶距不得超过“作业规程”规定,严禁空顶作业。如遇顶板破碎易冒落,要及时打好临时支柱。临时支柱必须迎山有力,并打在实底上。
④ 棚梁与棚腿接口必须吻合,加设垫板必须符合要求,架棚时手不得扶摸接口处,以免挤伤。立好的棚腿要由专人扶住或与临近已架好的棚腿用拉条固定。
⑤ 当遇顶板破碎、巷道压力大、过老硐室等特殊情况时应采取缩小棚距和控顶距等措施。
⑥ 修复、更换巷道支护时,应严格遵守由外向里逐棚进行、先支后回的原则,严禁空顶作业。
⑦ 揭露老空、巷道贯通及巷道冒顶施工要严格执行专项措施的有关要求。
⑧ 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⑨ 在施工中,如遇地质条件变化的特殊情况,必须及时向单位领导或矿调度室汇报,按照领导指示采取加强支护措施进行施工。
(三)、责任追究
1、 施工前,未认真学习施工作业规程,不熟悉作业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的,架棚工负直接责任。
2、 开工前未对巷道支护状况全面检查或发现隐患未及时处理,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架棚工负直接责任。
3、 未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空帮空顶作业的,架棚工负直接责任。
4、 未严格执行临时支护制度,架棚工负直接责任。
5、 未按照质量标准和施工工艺进行操作,架棚工负直接责任。
6、 工作中因配合协调不力,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架棚工负直接责任。
7、 在地质条件变化的情况,未及时向上级汇报,影响安全生产的,架棚工负直接责任。
8、 由于责任心不强、脱岗离岗、操作不当,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架棚工负直接责任。
(四)、处罚规定
1、 架棚工未尽到岗位职责,责任心差、操作不当,有违反上述规定之一的,情节较轻者,给予50-200元罚款。
2、 架棚工工作中,安全意识淡薄,图省事、怕麻烦,严重失职、渎职,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以及矿有关规定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者,根据矿分析报告中有关内容处罚。
二、综掘锚网支护工岗位规范及责任追究
(一)、岗位职责
综掘锚网支护工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者,对迎头支护期间的安全工作和支护质量负责。锚网支护工必须熟悉作业规程中锚网支护的施工工艺、质量标准及安全注意事项和避灾线路。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和施工工艺操作。
(二)、操作程序
1)一般规定
1、 上岗前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本工种岗位操作资格证书。
2、 学习“作业规程”的有关内容,掌握施工工艺、支护方式、质量标准和有关施工安全注意事项,具备自保、互保的意识和能力。能熟练操作和维修风动机具。
3、 严格按规程规定的挂网方式、树脂药卷种类和数量、锚杆规格和布置方式及锚注方法进行施工,金属网必须按作业规程规定搭接和绑扎,坚持合格一道工序方准施工下道工序的原则。
2)准备工作
1、 作业环境安全检查,该项工作由迎头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
由外向里、先顶后帮,依次检查巷道永久支护、临时支护及安全设施,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先进行处理。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找净顶帮的活矸、危岩,找顶时要用长柄工具,工作人员要站在安全地点,并有专人监护,同时观察好退路。
2、 根据工序要求认真检查各种工具、材料,保证质量合格、数量满足要求,设备性能可靠,试运转正常。锚杆检查:杆体规格尺寸,垫片、螺母、托盘规格;锚固剂检查:规格、型号、有效期及外观质量检查;其他检查:前探梁、钢带、金属网、量具等。该项工作由具体分工人员负责。
3、 操作风动工具人员认真检查各种风水管路,保证连接牢固,风水压大小合适。
3)施工操作
1、 临时支护:串前探梁、铺网、上钢带(钢筋梯)、连接好顶网。
2、 打眼、安装锚杆。
3、 检查:检查锚杆孔的布置形式、孔距、孔深、角度以及锚杆部件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进行处理和更换。
4、 安装树脂锚固剂:按“作业规程”规定的规格、顺序将树脂锚固剂送入锚杆眼,用锚杆将锚固剂缓慢推入眼底。
5、 搅拌锚固剂:将钻机与锚杆连接、开动钻机,边搅拌边将锚杆推进至孔底,然后继续搅拌。
6、 搅拌时间和等待时间:搅拌树脂锚固剂时,必须严格执行以下标准:①超快速(CK-A),搅拌时间:20~25s,等待时间:10~15s;②超快速(CK-B),搅拌时间:20~25s,等待时间:10~15s。
7、 紧固锚杆:等待时间过后,开动钻机、上紧螺母,使托盘贴紧岩面,锚杆达到规定预紧力。
8、 锚杆安装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扶牢钻机,且钻机的左侧严禁有人,防止钻机摆动伤人。
9、 锚索安装操作:
① 检查:锚索眼的布置等是否符合要求,所需机具材料是否合格。
② 安装树脂锚固剂:按“作业规程”规定的规格、数量、顺序将锚固剂轻轻推入锚索孔中。
③ 推进、搅拌锚固剂:用锚索缓慢地将锚固剂推入孔底,连接锚索与钻机,开动钻机,边搅拌边将锚索推至孔底,当锚索达到孔底时,快速搅拌至规定时间后停止。
④ 安装托盘、紧固锚索:等待超过规定时间后,撤掉钻具、安装托盘及锁具,用张拉机具紧固锚索至设计的预紧力。
10、 其他工作:
① 锚杆支护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出净浮煤(矸),巷道净断面尺寸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② 未用完的支护材料等应堆放在指定地点,并码放整齐。
③ 电缆、风管、水管及风筒应按“作业规程”规定的位置吊挂和敷设整齐。
④ 施工设备应经常进行清理和维修、保养,确保正常使用。
⑤ 检查支护质量是否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11、 锚杆支护作业时,如遇到顶板淋水加大、围岩层(节)理发育、突发性片帮掉渣、巷道不易成型、钻眼速度异常、顶底板及两帮移进量显著增加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向有关部门汇报并采取加强支护措施,必要时应立即撤出人员。
12、 任何煤巷作业地点,不得使用作为永久支护的锚杆、锚索、钢带、金属网起吊设备或其他重物。
13、 对锚杆支护巷道应进行定期检查。对顶、帮失效的锚杆应及时补打,对松动的螺母应及时紧固。
(三)、责任追究
1、 未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作业的,支护工负直接责任。
2、 不熟悉锚杆支护的施工工艺、质量标准及安全注意事项和避灾线路的,支护工负直接责任。
3、 不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空帮空顶作业的,支护工负直接责任。
4、 不严格执行临时支护制度的,支护工负直接责任。
5、 未按照质量标准和施工工艺操作,支护工负直接责任。
6、 在施工中遇地质条件变化不及时向上级汇报,而影响安全生产的,支护工负直接责任。
7、 在遇到危及人身和安全的情况下,不立即停止作业,撤出危险区域的,支护工负直接责任。
8、 未严格执行自保、互保责任制,及时制止“三违”,处理现场隐患的,支护工负直接责任。
9、 由于责任心不强、脱岗离岗、操作不当,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支护工负直接责任。
10、 未按要求正确佩带劳动保护用品的,支护工负直接责任。
(四)、处罚规定
1、 锚网支护工未尽到岗位职责,责任心差、操作不当,有违反上述规定之一的,情节较轻者,给予50-200元罚款。
2、 锚网支护工工作中,安全意识淡薄,图省事、怕麻烦,严重失职、渎职,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以及矿有关规定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者,根据矿分析报告中有关内容处罚。
三、综掘锚杆钻机司机岗位规范及责任追究
(一)岗位职责
1、 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作业。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
2、 必须熟悉相应的施工工艺、质量标准及安全注意事项。
3、 熟悉锚杆机的性能、结构原理,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
4、 在打眼过程中对顶板、瓦斯实施监控,发现问题必须立即汇报,现场采取果断措施处理。
(二)操作程序
可以交流: zjeq@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