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程序就只有一个法官,普通程序一般是三个法官。另外不管什么程序都会有一个书记员,应该不会有法警。
也就是说,庭审在没有法警的情况下,简易程序有两个法院的人,普通程序有四个法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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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法院审理案件的程序有两种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其要求也不相同。
依据《民事诉讼法》之规定
第三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
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
第四十条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审理再审案件,原来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来是第二审的或者是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
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通常是三名法官 一名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