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包括未签订合同的那月么,如果没有帮我做下解释
2024-12-23 20:07:5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2、另外还有超过一年都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形,此种情形的处理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3、第一个月不计算在内是因为《劳动合同法》对此有明确规定,即:“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就是《劳动合同法》对此给了用人单位一个月的缓冲时限。

回答2: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回答3:

不包含第一个月
因为法律也有人性的一面,没有哪家公司可以做到入职即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总有时间延误的客观情形。
所以法律给予一个月的宽限期。一个月期满后仍然不能签订的,开始计算双倍工资
针对这个问题,全国人大王兆国专门作出过说明
如果你1月1日入职,5月31日离职,而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计算期间就是2余额1日到5月31日

回答4:

支付双倍工资的前提是你与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关系,即你去公司工作,但是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应当从你入职满一个月之日起至你们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工之日止支付双倍工资。
“包括未签订合同的那月么”——双倍工资就是支付未订立劳动合同期间的。

回答5:

用工之日起至下一个月,用工之日起满一年,这期间共有11个月,在这11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给付双倍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