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项公证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德,如果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是在欺诈、胁迫的情况下进行的公证当然是有效的。但是男方承认女方的永久居住权,并不意味着女方获得该房的产权,如果离婚,男方去世后该房虽属遗产,由男方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女方不享有继承权。针对补充提问:只要该房不转让,女方就享有居住权,但如果男方将该房出售转让,该项公证不得对抗第三人,即新的产权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