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房子是二婚丈夫的个人财产,因此不存在共同财产分配的问题,而是遗产继承问题。根据《继承法》遗嘱优先原则,有遗嘱的遵循遗嘱分配,无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因此,对这套房子有继承权的人包括二婚丈夫与前妻的女儿,女方、女方的儿子。但是无论哪个继承人,都必须承担相应的债务。
也就是说,二婚丈夫与前妻的女儿、女方、女方的儿子,具有相同的继承权,各自继承其房屋的三分之一,但是同时也必须承担三分之一的债务。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首先需要明确一个问题,房产的所有权是谁?因为你母亲是二婚所以涉及的问题会复杂一些,第一如果房子属于你母亲的那么不存在分配的问题,属于她个人的,她有完全的处分权:第二,如果是属于你母亲现在配偶的房产,那么是属于他的个人财产,而今他已去世那么房产可作为他的遗产由他的继承人来继承,他的继承人为:他的子女,你的母亲,其三,如果房产属于他们的婚后财产,那么在分配前应先将你母亲的那部分分割出来,即10万的一半是你母亲的财产,而剩余的5万才是他的遗产,由他的继承人来分配。
首先要先把外债还了。然后看看有没有遗嘱,如果没有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父母、配偶和子女。
啥问题?
说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