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户籍原籍的政策来定。厦门可以回迁。
原厦门籍退休或归侨人员圆肆回厦落户须知
一、办理条件
1、原常住户口在本市且在本市连续居住满10年以上、在本市以外地区离休、退休,需要返回本市的人员,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将户口迁回本市。
2、本人或其配偶原籍为本市或由本市迁出的归侨,离休、退休后要求将迁回本市,在本市具有居住条件的,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在本市落户。
二、所需材料
1.原常住户口从本市迁出且在本市连续居住满10年的证明(可复印档案履历表或户籍档案)或归侨证。
2.申请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3.退休证。
4.厦门有合法固定住所凭证。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1套。
三、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拟落户地公安分局户政科(拟落户思明区、湖里区的,到市公安局户政处办证大厅)申请,经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凭证。
2.经核准迁入人员,凭户口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户口迁出后(原户散腔槐口在本省内不需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可直接持户口准迁冲友凭证),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证件材料齐全的,户籍民警应当场受理并开具受理回执单。
四、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5个工作日办结。
原籍的户口属性为非农业户口时,只需征得凯余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同意即可。
原籍的户口属性为农业户口时,则除了需渗橡要征得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同意外,还需要征得村委会乃至三分之二以丛孙旁上村民的同意。
能迁回去,去派出所问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