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与驾驶员之间的协议,只能约束单位与驾驶员双方,对你们没有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如果司机是执行其所在公司的工作 任务而驾车撞倒你母亲,那么公司就应该承担民事责任。而公司在承担对你母亲的赔偿责任后,可以根据其与司机签订的协议向司机追偿,这是另一个法律关系。如果司机不是在承担公司的工作 任务,有人认为此时如果公司是车主,那么公司也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个说法是不正确的。《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据此,如果司机不是在执行单位工作任务的话,可以算是借用单位的车。此时,必须车主(单位)有过错,如明知或应知该人无驾照、酒后等情况而将车借给他,才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但是由于目前公司拒绝垫付,为了救人,你们只能先垫付,待治疗完毕后,再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公司赔偿损失。
首先,那份协议只是司机和他单位内部的事情,不能用来在诉讼中对抗你们提出的赔偿要求,不需要担心这个问题。
其次,弄清楚司机当时是不是职务行为,如果是职务行为,那对方单位必然要承担赔偿责任。这方面的证据比较麻烦,如果对方肯承认是最好。
第三,如果不是职务行为,但对方单位是车主的话,通常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去查一下车辆登记人就知道的,或者车辆的行驶证。交警的责任认定书上一般也会注明车主。
第四,如果是单位的正规用车,一般会有保险的。
总结:弄清楚上面这些问题,在起诉时,可以把司机、单位、保险公司作为被告一起起诉,一般来说,先由保险公司赔,剩余部分车主或者司机所在单位都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只有少数情况下车主才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你说的是事实,相信你不会这么倒霉。
PS:如果经济不宽,还是别请律师了。这类案件律师作用不大,多问问懂的人就好。
顺便:BS那些随便复制一堆法条上来骗外行人的人。作为一个律师,连看清楚问题内容的心都没有,又如何能够保证会把当事人的委托放在心上呢。亏你还敢把自己的名字写上去,职业道德啊。。。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所以 只要你能 证明企业 存在 以上情况 你可以 马上解除合同 而 不会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意见 仅供参考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若有需要 请留言联系
王镜杰律师
如果驾驶员有责任,用人单位(即车主单位)就要承担连带责任。赔偿项目及计算方法我已经在“百度HI”上给你了,希望对你有帮助。
您好:因为司机是职务行为,所以单位需要承担责任。司机和他公司的协议我认为是无效的,因为协议违反我国法律规定,就算他有效也不影响你的索赔。你提起诉讼的话,应该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责强制险中先行赔付,不足部分由公司承担。司机因为是职务行为,所以他无需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