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男方初婚无子女证明
1. 男方户口从别处迁入不足一年的,由原户籍地原出具村(社区)、乡镇(办事处)两级证明。
2. 男方户口在本辖区,人不在此居住的,由居住地出村(社区)、乡镇(办事处)两级证明。
3. 男方在本辖区居住的,有工作单位的,工作单位先出证明,社区再出证明。
4. 男方在本辖区居住的,无工作单位的,核实本人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再出具证明。
证明格式如下:
证 明
兹有我**社区居民**,男,****年*月*日出生,身份证******************(18位),于****年*月*日与***登记结婚,系初婚无子女。
特此证明
**社区(计划生育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