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人,认为补偿不合理,具不同意拆迁,法院可强制执行吗

2024-11-25 22:55:2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回答2:

  按相关规定,如果符合强制执行的情形的,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回答3:

现在政策规定不允许强制拆迁,至于地方是否实行现在还不了解。
你要看拆迁人是谁,是否政府主体,是否是属于国家规划,如果不属于国家规划的项目你可以不搬迁。但这补偿标准是以当地生活标准来执行的。你那具体情况不清楚,建议你先可咨询当地律师

回答4:

主体是谁,法院的话就是司法手段,你拒不拆迁就是违法了
如果是政府的话,是行政机关,只有行政通知权,不具备法律效力!
国家已经颁布法令了,不允许强迁,所以行政机关不可以强迁你,只有法院下达拆迁令时,你拒绝搬迁,这才会违法

回答5:

通过法律程序,法院一样可以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