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私订的合同上没有注明违约金的赔偿标准就不能追讨违约金的了,是由于合同不完善,法律上是没有制定违约金的赔偿标准,所以民事合同的签订条款是必须越祥细越好,否则没有注明的事项一旦又没有法规规定的就属无效的,因法律判断不了签订方是否大家都同意不计收违约金,故此不于合同上注明,到时发生了违约的问题才来追究的,不过,即使没有签订违约金标准,倘若违约的一方事实上有违约的行为引至另一方发生经济损失的,那么损失方还是可向法院提请诉讼并举证追讨违约方赔偿损失的。
所以说现在就只能看违约到底有否造成实际的经济损失,有的话就只能追讨实际的损失,没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话就没什么能追究的,至于违约金是不成立的了。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参考内容:法律界在线咨询
一般会判令违约方承担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损失。
一般应按实际损失,或者合同实现的预期利益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