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购买的房子没有过户但是有购房合同且在公证处公正过,房子属于私有住宅。且让产证在我们身上

2024-12-27 13:5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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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这件事不难办,不难办的原因就是你幸亏公证了。在你房屋买卖合同公证时,对方必须提供各种正件及与此房屋有关人员到场签字,公证法律文书完成后拿到公证书这一法律程序完成。
凭房产证、公证书、身份证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即可。 原房主就没必要到场了,因为检验证件过程,房屋交易的合法性,已在公证处走过。
" 问题是当初他办理房产证的时候用的是临时身份证,而临时身份证上的名字多了一个字,公安局也出了证明,证明是同一个人" . 这事本来很简单,就凭公证书就过户了,但现在你这问题复杂了。当时公证处就没发现身份证的问题?一般情况下临时身份证公证处是不采纳的,如果房管部门对公证书提出质疑,你办这件事的功夫就来了。内情太多,在此你问不出子曰来的,就你明白,还是在当地请律师吧,当然最好找到原房主,他不可能人间蒸发,就是你下不下功夫的问题。

回答2:

有工作书就不需要原房主到场,拿公证书以及你自己的有关证件去房地局可以直接过户。

回答3:

很难办,出让人难道在人间蒸发了吗?建议:调查出让人的下落!
公证合同仅能证明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能保证合同内容的具体执行,关于过户费承担及如何过户的约定应按合同执行。

回答4:

还有产权属于我们吗?
因为没有登记,所以产权还不属于你们。

现在想过户但找不到当初卖房子给我们的人,因该如何操作才能完成过户手续和避免照成不必要的麻烦。
按照理论上来说,只能去法院起诉,诉求法院判决房屋过户。然后用这份判决书去房管局过户。但因为你合同已经公证,所以可以试下直接用此合同能否在房管局过户(希望不是太大)。

只要不是伪造签章之类的过户,就没什么后遗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