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只是处理民事纠纷的途径之一,而且不是最终的解决途径。当当事人对调解协议不满时,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而且现在您三舅的儿子有新的证据,所以,调解书上说不允许上诉是错误的。调解协议要遵从当事人的意愿,如果被害人死亡了,那么他或她的近亲属可以代其进行民事行为。
按照你所说的,你三舅家中还有配偶父母及成年子女.如果你二舅并没有取得上面这些人的授权(因为这些人都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也是权利义务关系的承接者),那他无权签订调解协议.因为你二舅没有代理权限,且事后没有得到他人的追认.
如果你二舅是取得了授权的,可以签订调解协议,那么就要看协议的内容了.你说有新证据,如果该证据能够证明医院有责任,那么,以前签订的协议明显就是显失公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但撤销是有期限的,应当在协议签订一年之内.
如还有不明之处,可发消息进一步询问.
1、楼上的说了一个面是对的,既你二舅是否有代理权限;
2、这是一个民事纠纷,对民事纠纷进行调解能产生法律效力、不能反悔的,只有向人民法院起诉后,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调解。你说的是在公安部门和检察院主持下进行调解,故调解的效力有问题,你们可向人民法院起诉讼,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调解或作出判决。
补充说明,公、检、法三家有明确的分工,案件的主管是不同的,公安和检察院不能主管应由法院主管的案件。
1。如果你二舅未取得你三舅母亲和配偶、子女的授权,他无权签订这样的协议,协议无效,上述相关人员,可以起诉。
2。在有授权的情况下,有证据证明因欺诈或确实显失公平的,也还有起诉挽回的机会。
n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