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死亡事故一次达到3人及以上,或人身伤亡事故一次死亡与重伤达10人及以上者。
重大责任事故罪中的“情节特别恶劣”主要是指下列几种情况:(1)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后果,如致多人死亡;或者致人重伤的人数特别多;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特别巨大。(2)违章行为特别恶劣,如已因违反规章制度受到批评教育或行政处罚而不改正,再次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屡次违反规章制度;或者明知没有安全保证,甚至已发现事故苗头,仍然不听劝阻、一意孤行,拒不采纳工人和技术人员的意见,用恶劣手段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等。(3)事故发生后,行为人表现特别恶劣。如事故发生后,不积极采取抢救措施抢救伤残人员或防止危害后果扩大,只顾个人逃命或抢救个人财物,使危害后果蔓延扩大;或者事故发生后,为逃避罪责,破坏、伪造现场,隐瞒事实真相,嫁祸于人。
小日本制造了震惊世界的南京大屠杀、还想窜改侵华历史、还想霸占中国的钓鱼岛,以前清朝时发生在中国黄海的甲午海战,小日本就那么胆大敢侵略中国?其实当时是美国背后的支持,如果不是,甲午海战的结果可能就是相反的结果。奉劝诸位请不要购买日货和美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