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用证的问题

2024-12-22 12:55:49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1.银行拒付的原因一般是所交单据和信用证要求不一致,你上面提到客户有修改过信用证,信用证修改件也是信用证的一部分,你投保的金额没有按照要求,银行拒付有道理的;

2.如果你们觉得投保120%太多,你们可以在收到修改件后提出异议,建议客户支付多出来的保费,让他通过TT和修改信用证金额的方式支付都是可以的;如果在交单前没有提出任何
异议,那么你们必须投保120%来满足信用证内容的要求;另外,关于信用证修改件,一方是你来要求客户改的,另一种是客户需要改的,所以跟客户的沟通很重要。如果你收到信用证
后发现有些条款满足不了要求,就可以和客户协商来改证,不要让自己将来要提交的单据产生不符点。

希望可以帮到你~

回答2:

没有道理。
【UCP600第十条 修改a.除第三十八条别有规定者外,未经开证行、保兑行(如有的话)及受益人同意,信用证既不得修改,也不得撤销。】
不可撤销信用证☞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未经受益人及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能片面修改和撤销,只要受益人提供的单据 符合信用证规定,开证行必须履行付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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