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的主要内容
《规定》共三十条,不分章节,规定了垃圾分类适用范围、保障措施、收集容器的设置和维护、分类过程操作要求和管理要求、监督管理、举报和投诉以及法律责任等。主要内容如下:
(一)规定了“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垃圾分类工作原则。
垃圾分类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通过规范投放主体的行为、完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调整垃圾收运车辆设备以及建设相应的分类处理设施来完成,垃圾分类实际上贯穿于垃圾产生、投放、收运和处理的全过程。
在具体操作方面,宣传教育可以全面铺开,力求深入人心,但具体分类实施必须充分考虑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资源利用技术、处理方式等因素。分类类别应该由简到繁,由粗到细,先将餐厨垃圾分类出来,然后逐步对其他垃圾进行进一步细分;分类处理程度由粗到精,先将分类出来的餐厨垃圾进行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达到一定规模后再进行资源化处理;垃圾分类作业区域应当由小到大,由若干社区向整个街道扩展,由学校和机团单位向周边扩展;分类区域应当按照不同区域经济条件、生活水平和居民素质的不同,按照垃圾分类设施配套完善和人们分类投放行为的规范所需时间来分布实施。因此,《规定》第四条规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应当遵循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2012年本市应当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系统。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具体实施区域由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划定并公布。
(二)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职责。《规定》的第五条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其中市城市管理部门主管本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本《规定》的组织实施。区、县级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依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其他相关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规定》,以达到职责明确、属地管理、齐抓共管的目的。
(三)突出了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的重要性。由于垃圾分类涉及人们生活习惯的改变,单纯靠外力强制推行,效果难以显现,因此,必须让市民从思想观念上得到改变,接受垃圾分类理念,进而转化为自觉行动,才能确保《规定》更具操作性并保证有效执行。可以说,垃圾分类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宣传工作是否到位和市民的行为是否自觉。因此,本《规定》在垃圾分类的普及、宣传方面作了比较具体的规定。第九条规定了各级相关部门、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学校等要积极做好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大力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同时,为充分发挥宣传媒体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引导作用,使全体市民在短时间内了解垃圾分类的重要性,第十条规定,本市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期刊等宣传媒体应当按照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安排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方面的公益性宣传内容。各宣传媒体根据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制定宣传计划并加以实施。
(四)明确了垃圾分类类别。按照城市生活垃圾的组成、利用价值以及环境影响等,并根据不同处理方式的要求,《规定》第十一条明确规定本市城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五)对不按规定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等行为设定了罚则,以保障《规定》得以切实执行。《规定》对单位和个人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置城市生活垃圾等行为设定了罚则。其中,个人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城市生活垃圾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每次50元罚款;单位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城市生活垃圾,处以每立方米500元罚款,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计算。
处罚
个人: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城市生活垃圾,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每次50元罚款。
单位: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城市生活垃圾,处以每立方米500元罚款。
目标
今年:垃圾分类率力争达50%。
明年: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系统。
楼道将设干湿两种分类垃圾桶
2月17日,广州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出台《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简称“规定”),规定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生活垃圾分类终于有规可循。按照计划,今年垃圾分类率力争达50%,2012年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系统。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林琦介绍,《规定》规定了“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垃圾分类工作原则,先将餐厨垃圾分类出来,然后逐步对其他垃圾进行进一步细分。2月17日的发布会上,广州市城管委、法制办就罚款操作、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系统等几个焦点问题进行了回应。
焦点一:个人罚50元如何操作?
答:处罚是手段不是目的
按照《规定》,个人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城市生活垃圾,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每次50元罚款;单位不按规定分类投放城市生活垃圾,处以每立方米500元罚款,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计算。
对个人的处罚如何执行、会不会存在取证难问题?对此,林琦表示,垃圾分类非常需要市民支持,处罚只是一个手段,如果市民在日常生活中发现不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行为,可以向城管部门举报,处罚有一套指引标准,绝不会自由裁量。
市城管委副主任张建国强调,设置罚则是为了执法时有法可依,处罚只是手段不是目的,最紧要是让市民养成习惯,“养成习惯了,就不会去关注罚款。”
城管委垃圾分类处负责人补充表示,目前工作重点是先教会市民分类,再谈处罚,“大家还不懂分类,就处罚不合理。”
焦点二:要不要自买分类容器?
答:无须自掏腰包
去年,广州市在广卫街都府社区、万科金色家园等建立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示范小区,2月17日张建国表示,今年垃圾分类试点将在各区、街道、机团单位、市场都将推广垃圾分类。
市民要不要自掏腰包去买垃圾分类桶?对此张建国表示,市民不需要支付购买垃圾分类收容器的费用,在家庭里只要把“干”“湿”垃圾分开就可以,到了环卫工里,还会把其中的干垃圾分出可回收垃圾,到了回收站,又会进行一次再细致的分类。
在社区里,还需要有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张建国表示,这些容器的购置都有分工,并在《规定》里写清楚。其中新区开发、旧城改造以及新建住宅区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由开发建设单位(开发商)负责,有物管的小区,由物管公司负责,单位的由生产单位或使用单位负责;公共场所的容器,由场所主管部门或者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其他区域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由区、县级市城管部门负责。
“垃圾分类不会增加任何收费”,张建国明确表示,市民不会因为垃圾分类而多掏钱,至于有些地方讨论水费与垃圾费捆绑征收,张建国表示,目前广州并没有推行的计划。
焦点三:垃圾将减少多少?
答:末端处理率小于75%
据统计,去年全市城市生活垃圾日均清运处理量达到14962吨,人均约1.11公斤/日,末端处理率(填埋量占清运总量的比重)为73.8%,比2009年降低了5.8个百分点。
张建国表示,垃圾分类最主要的目的要达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在源头需要采取减量化。按照2010年的做法,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先分流再分类,然后再处理,去年源头产生的生活垃圾下降率已经有明确的效果。每年废品回收率提高、资源化率提高后,末端处理率就可以减少。
也就是说,垃圾有没有减量,关键看末端处理率,如果垃圾在源头分流了,减少了,回收了,运到末端填埋的量就会减少,末端处理率也会降低。
按照计划,今年的目标是,末端处理率要确保在75%以内,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率达50%,资源回收率达16%,资源化处理率达90%,无害化处理率达85%。
据市城管委主任李廷贵介绍,2010年全市共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546万多吨,生活垃圾处理资源化水平明显提高。
焦点四:有害电池如何收集
答:社区放置红色收集桶
根据《规定》,有害垃圾会首先放在危险废物点临时储存,那么广州市在哪里有这些临时储存点?市民收集的废旧电池如何处置呢?
对此,张建国介绍,市环保部门授权城管部门对有害垃圾进行处理,去年年底在每一个区都建立了一个临时存放点,由各区对本区以内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由市里面统一处理有害垃圾,有害垃圾处理设施是由环保局负责建设的,在省内已经有几家垃圾处理厂有此设施。而广州市的有害垃圾处理厂也正在研究,力争在近几年内建好。
对于废旧电池,张建国强调,普通的5号、7号电池是不需要收集的,只是纽扣电池、充电电池要集中收存处理,目前正在研究在每个社区按照人口数量放置一定数量的收集桶,这些收集桶都将刷上红色,市民放进去就可以。这个做法马上可以在全市推行。
家庭垃圾分类后,关键是楼道的垃圾桶也要分类。2月17日,记者在梅花村小区看到,楼道旁的垃圾桶尚未分类,居民的日常垃圾全部混放在一起。
将向每个家庭下发分类指引
之前曾经有市民反映,自己在家中见垃圾分类做得好好的,结果一扔到楼道里的大垃圾桶内就又混在了一起,让人感到十分丧气。所以,楼道垃圾有无分类也是重要环节。
据市城管委垃圾分类处负责人介绍,遵循“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一开始市民可以先把“干”“湿”垃圾分开,这是起码要求,然后丢到楼道里的厨余垃圾(湿垃圾)和其他垃圾(干垃圾)桶里,在推行垃圾分类的小区里,楼道都会放置这些垃圾分类收集桶。
“我们马上会下发《分类指引》,发放到每个市民家庭里”,上述负责人表示,目前分类指引已经起草完毕,还要根据刚刚出台的《规定》作调整,在4月1日《规定》实施之前,肯定会下发到市民手中,他还表示,目前已经跟报纸、电视台等媒体结成合作关系,宣传垃圾分类。
条件成熟考虑上升为地方性法规
据了解,到目前为止,国内其他城市尚未出台垃圾分类管理方面的政府规章,即《规定》是国内第一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方面的政府规章。
“由于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在我市尚处于起步阶段,垃圾分类是一个循序渐进、不断完善的系统工程,故将本《规定》的名称定为‘暂行规定’。《规定》公布施行一段时间后,政府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对《规定》进行修订,在条件成熟之后可考虑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林琦表示。
关键是推进 处罚是后话
一直有关注垃圾分类的广东省政府参事王则楚2月17日对记者表示,芳村花园试点的垃圾分类效果并不明显,原因是后续处理并没有跟上,“老百姓分类以后的垃圾,没有继续分下去”,他认为,出台《规定》将有助于推进垃圾分类,“这是一件好事”。他认为,垃圾分类要循序渐进,“逐个小区地推进”,至于处罚是后话。
“环卫科技网”-“政策法规”频道头条就是,知道不让发链接,你自己搜一下这个网站吧
手头上没哦,不好意思
已在你百度空间留言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