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土地政策的变化?救急!!!

2024-11-28 08: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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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由打土豪分田地变为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
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广东、湖南等省领导农民开展减租减息和增加雇农工资的的斗争,为巩固广东革命根据地和支援北伐战争准备了群众基础。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制定了土地革命路线,即依*雇农、贫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并在1931年制定了土地法。土地革命实行后,农民劳动热情高涨,踊跃参军,壮大了红军的力量。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制订了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的政策。这一政策,降低了农民租率,减轻了地主对农民的封建剥削,提高了农民生产和抗日的积极性,打击了不法地主,团结了地主中的开明分子,为全民抗日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制订了《中国土地法大纲》,规定废除封建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按农村人口平均分配土地。在进行土地改革时,党执行的总路线是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土改运动的开展,为解放战争的迅速胜利提供了可靠保证。

回答2:

中共在新民主主义革命(1919-1949年)时期的土地政策分为三个阶段:
1、国共十年对峙时期(1927-1937年),在农村革命根据地实行土地革命,总路线“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土地所有制为农民土地所有制。”简单讲,就是“打土豪,分田地”
2、抗日战争时期(1937-1945年)由于国内主要矛盾变化,组织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力量抗战,在抗日根据地实行“地主减租减息,农民交租交息”的政策,既团结了地主,也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巩固统一战线。
3、解放战争时期(1945-1949年)抗战结束,矛盾变化。在解放区颁布<<中国土地法大纲>>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政策,没收地主土地分给农民,农民的支持是解放战争迅速胜利的可靠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