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制公务员在中国内地一般不多,我听说好像只有深圳地区才出现过聘任制公务员的形式。其他地方的基层法院一般是采用了事业编制的形式,这种事业编制形式一般类似于聘任制公务员。而合同工相对来说,则没有什么保障。一般是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等劳动合同的形式。两者的根本区别就是是否适用《劳动合同法》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