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可能是当地工商部门为了配合政府拆迁而作出的一种错误行为。每年年初个体户或者企业经营户在实际经营地点、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资金没有变动下,工商部门就要给予年检。这与拆迁的事是不冲突的,到该拆迁时,经营户可以变更经营地点,现在不给于年检是不对的。现在是依法行政,你就要年检,工商部门要是不给年检,你就问一问:不年检的理由?你们依的是哪部法律法规?
年检的时间为3月1日至6月30日,贵公司搬迁后作地址变更就行了。
拆迁了,你的经营地址就改变了,营业执照你的去先找个经营地点可以直接办理变更附带年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