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哲学中,质变和量变的辨证关系:
1、质变和量变是相互转化的,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当量变达到一定程度,突破事物的度,就产生质变。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开始一个新的发展过程。
2、质变和量变相互渗透,在总的量变中包含部分质变,在质变中有量的扩张。
也就是说,这个人如果没有吃了前面六个饼子的准备,也不会有量的积累,就不会有吃到第七个饱了,这种量变达到一定程度,而产生质变的可能。
(1)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是事物在原有性质的基础上、在度的范围内的变化,体现了事物的连续性。质变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是对事物度的突破,是事物根本的性质的变化,是连续性的中断(即非连续性)。
(2)量变和质变的相互转化。
量变是质变的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趋势和结果。先有量变,后有质变;量变是质变的前提和基础;质变不会凭空发生,没有量变就没有质变。
质变打破旧质对量变的限制,巩固量变的成果;在前进性运动中,质变造成旧事物灭亡,新事物产生,因此它是事物发展的决定性环节。
质变引起新的量变,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在新质的基础上又开始新的量变。
量变和质变相互渗透。总的量变中有部分质变,表现为阶段性部分质变和局部性部分质变;质变中有量的特征,表现为新质和旧质要素的量的此消彼长。
量变——质变——新的量变,如此交替和转化,这就是量变质变规律的基本内容。事物发展是量变和质变、连续性和非连续性的统一。
(3)这一规律的意义。
理论意义:发展是量变和质变、连续性和间断性的辩证统一。只承认质变,否认量变,认为质变可以凭空突然发生,这是“激变论”的观点。只承认量变,否认质变,则是庸俗进化论的观点。这两种形而上学片面性都割裂了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
实践意义:在实际工作中坚持量变和质变的统一,把党的最高纲领和最低纲领、远大目标和埋头苦干精神辩证统一起来;邓小平关于发展国民经济“三步走”的发展战略是量变质变规律的具体运用和体现;“循序渐进”、“不打无准备之仗”、“有备无患”、“防微杜渐”、“当机立断”等等,都是量变质变规律在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上的具体体现。
哲学真相:什么是量变到质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