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稿规定,纳税人赡养一位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以进行扣除;其中分为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两种情况。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两个子女的。可以分摊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如平均分推,分推方式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此外,每一纳税人分杂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
【法律依据】: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年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只要有一个满60周岁子女就可以享受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