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明显是不合理的,因为按照相关法律要求违停最多处二百元罚款;可以到地方交管部门申诉处理。
法律分析
违章停车是城市交通的顽症之一。交管部门提示,机动车在道路上只能在停车泊位内停放,其他地点禁止停放;在停车泊位内停放车辆时,按顺行方向停放,车身不得超出停车泊位。在道路上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得离开车辆;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机动车停放规定的,如果驾驶人在场,交警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驾驶人立即驶离。一般驾驶人只要快速驶离即可,没有罚款的处罚。如果驾驶人拒绝驶离,驾驶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警会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如果驾驶人不在场,除了进行罚款贴罚单之外,如果停放的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了,交警部门有权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违法停车不仅占用道路车辆通行路面,还严重的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易引起道路交通堵塞,大大降低车辆的通行效率,也会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不必要的损失。畅通无阻的交通安全秩序可以直接反映一个城市的整体文明素质,当前在喧嚣的城市中违法停车的现象愈演愈烈,不仅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安全隐患,更影响着一座文明城市的美好形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驾驶人又不在现场,不能立即驶离的,处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罚款1000元是不合理的,你可以看看开罚单的是不是交警部门,不是交警部门开的可以拒绝交款。罚款应到交管所或交管设的智能机里交,不要交给个人,以免被骗。
这个告知单只是告诉你,你的车辆停车违章了,你近期处理也可以,以后处理也行,只要在车辆审验前到户籍地处理就行!
像这种违章罚款100元,不扣分!
标准的流氓抢劫行为,这是合法的抢劫,我停车在深圳一个小时最高停车费15一个小时,没有造成严重影响的你顶格处罚10倍也是150,他妈的罚一千块,哪里来的理由,这不是合法的抢劫大家一起来说一说,最好有专业的懂行政法的人士来解释一下合不合理
交规应该是罚款200元扣3分,你这1000元的标准是怎么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