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可以去超市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他要求他们把你这些年的保险补齐,并且对你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
因为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要解决一定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为员工每工作满一年就可以得到一个月的工资补偿,但是最多不能超过12个月。
如果要去维权,应该是/劳资部门,最主要的是你在超市上了十年班,那么有没有签合同,如果没有,那就不好说,不过你没功劳也有苦劳,如果没有别的原因要辞退你,是应该讨个说法,我支持你。如果我说得对,希望你能采纳,谢谢。
用人单位自聘用起就有义务为员工购买社保。
用人单位未给你交社保的做法是违法的,你可以这样做
1、与单位协商,要求补缴社保
2、到当地劳动局投诉。
3、向社保局投诉,要求社保部门督促单位补缴
4、要求解除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
5、有其他损失的,要求用人单位赔偿。
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发放社保补贴,但不交社保依然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可以去企业当地劳动仲裁或者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定要准备好证据,比如工资条,银行流水之类能证明你在那个企业工作过的证据,一般都能告赢。
去当地社保局监察大队反应举报,相信社保局工作人员会帮助你解决这类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