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婚前有独立房产,婚后女方买房写夫妻两人名,男方在后突然起诉因性格不合离婚,女方怎么争取利益最大?在你俩结婚九年,女方买房,是不是你俩的共同财产?如果是你俩共同的财产,南方是不是有外遇了?说你俩性格不合,还是要争夺这份财产呢?既然男方起诉说性格不合,你俩离婚,有没有小孩儿?如果有小孩的情况下,女方能征求利益最大,因为女方要看护孩子,再没有地方住的情况下,可以在这房产里住,在有经济的情况下,可以把钱给男方,如果不够你俩生活费,你用什么能还给男方的房产呢?好好把握机会,争取你利益最大的应该还是孩子
如果男方婚前的独立房产婚后没有按揭那就和女方无关,如果两人只是性格不合离婚,男人没有什么过错,一般离婚法院会判婚后财产平分。
婚前房产婚后不分割,但如果你能证明你帮助还房贷了,分割时会考虑,婚后购买房产无论是否写对方名字,都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要分割,除非你能证明房子是你父母出钱购买给你的,感情是感情,法律是法律,不要被感情左右了,什么都要做好准备,否则麻烦不说,经济上真的很伤。哈哈……
我觉得先不要着急处理房子的问题,他的突然起诉,肯定是有问题,或许因为有婚外情,最好能想到他的这些相关的证据,你不容易找到时,可以找人帮忙,如果找到了他婚内出轨的证据,完全可以让他净身出户的!
男婚前有独立房产 婚后女方买房写夫妻两人名 男方在后突然起诉因性格不合离婚女方怎的么争取最大利益 正常男方婚前的房子没有女方的 第二个房子是共有财产 一家一半 看看男方是不是有出轨行为 或者男方主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