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算不算违反劳动法?

2025-01-01 21:13:36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这么做与劳动法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提前30天通知的规定不符,增加了劳动者的义务,但是没办法,除非你不干。
采纳谢谢

回答2:

按法律规定期限通知单位辞职,只要单位法定期限内办理离职手续就不违法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回答3:

当然违法劳动法了,法律只规定试用期提前三天,正式工提前一个月提出离职申请就可以,工厂规定与法律冲突的无效

回答4:

我认为不算 因为每个用人单位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内部情况做出离职日期 你想离职可以提前提出 一个月两个日期呢 你可以自己决定 你们单位没有违反劳动法

回答5:

企业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是违反劳动法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